根据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(2006年12月25日建设部令第150号发布,根据2016年9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,2020年2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修正)第八条,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时,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受理情况,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在住建部官网发布公示,公示期结束后发布公告。初始注册详细流程如下: